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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执业医师法》座谈会在京举行

1999-04-25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陈光曼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4月24日电(记者陈光曼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今年5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。今天,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卫生部在京共同召开了学习贯彻《执业医师法》座谈会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吴阶平、彭珮云、何鲁丽及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、代表出席会议。

彭珮云在会上就贯彻《执业医师法》提出了几点要求,一是要把学习宣传《执业医师法》作为贯彻“依法治国”方略的实际行动,同卫生行政部门当前开展的“三讲”活动结合起来,同医德医风建设结合起来,同卫生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;二是各地应认真研究本地实际情况,使《执业医师法》中规定的基本原则,以及国务院卫生部门制定的相配套文件得以贯彻实施;三是要加强对实施《执业医师法》工作的领导,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,密切配合,全社会要关心支持,共同做好实施工作;四是各级人大要加强执法监督力度,要把人大监督同群众监督、舆论监督结合起来,督促《执业医师法》的实施。

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实施《执业医师法》提出了几点意见,一是要认真实施执业医师考核制度。二是要实行执业医师注册制度,杜绝不符合规定的、在执业过程中有严重劣迹行为的人取得行医资格;对在医师注册中徇私枉法、弄虚作假的要坚决查处;对有法不依、执法不力的领导人员要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三是要加大《执业医师法》的执法力度,对违法的医师要从严查处;要彻底清理、整治庸医、假医,狠狠打击那些视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儿戏的不法之徒,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、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不法行为。

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朱宗涵、儿科专家胡亚美院士、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魏丽惠、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许树强也在座谈会上发了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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